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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大桥供配电代维项目 (2023-2026年度)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9925次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大桥供配电代维项目2023-2026年度)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大桥供配电代维项目(2023-2026年度)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皖交控投〔20235

1.4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3JFAGZ02655/GC202311291164/JG2023-06-2594

2.2招标类别:工程

2.3项目概况:马鞍山长江大桥供配电代维项目(2023-2026年度)为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主要包括左汊桥、右汊桥、马桥接线及马桥沿线收费站)的供配电、集控系统、照明系统日常巡查、设备维护维修、系统的故障抢修等服务。

2.4建设地点: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马鞍山中心辖段收费站。

2.5招标项目概算:330.00万元。

2.6项目限价:328.34万元

2.7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列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修类和承试类均须满足五级及以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指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2主跨单跨500米及以上高速公路特大桥梁供配电系统的维护项目。

3.3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持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近三年(指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高速公路特大桥梁供配电系统维护项目的业绩。

注: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保缴费信息(至少含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加盖缴费单位证明专用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个人业绩必须为已交工或完工的工程业绩。

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6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4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121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10-8639234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610551-62220263

4.3 招标文件价格: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21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122210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1号开标室。

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

联系人:秦工

电话:0555-2969026

11.2现场营运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凌霄大道450

联系人:秦工

电话:0555-296902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邮编:230051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0551-6222026162220263

11.4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11.5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6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11、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2.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12.4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13.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9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545525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注: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专用账号,投标人在汇保证金时应仔细核对,由投标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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