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2023年服务区地埋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4 浏览:1830次 

驿达公司2023年服务区地埋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已于2023年1123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安徽鑫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永昌禹川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安徽和融天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竞标报价(元)

1025960.00

1027760.00

1028792.00

供应商业绩

驿达公司周潭服务区地埋式垃圾桶采购安装及清运服务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提升项目采购合同

南宁市宾阳县祥和小区 5m³地埋式垃圾桶安装升级项目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安全目标

无安全事故

无安全事故

无安全事故

交货期(天)

合同签订起60日内

自合同签订起60日内完成地埋式垃圾桶安装

自合同签订起60日内完成地埋式垃圾桶安装

二、否决投标情况

三、联系方式

   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

  人:

  话:0551-65333776

四、公示期

20231124日至20231127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