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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地产集团芜湖市马塘养老院南侧地块项目景观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4456次 

项目名称

高速地产集团芜湖市马塘养老院南侧地块项目景观设计

项目编号

WH24GC2023QT9712

标段名称

高速地产集团芜湖市马塘养老院南侧地块项目景观设计

标段编号

WH24GC2023QT971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服务外包产业园5号楼12层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0553-216599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联系人及电话

贾晓亮15256545661、0551-65772770-7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518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报价

小区:24元/㎡;公园:18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金水根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工期(天)

6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设计通知为准)

质量承诺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高新区GX202110 号地块项目景观设计

加分业绩:1.柳岸风和景观设计(房建)

2.锦源府项目示范区及大区景观设计工程(房建)

3.枣庄市市中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口袋公园景观设计项目(公园)

4.城南儿童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公园)

获奖:1.凤阳县淮干工程黄湾社区移民安置点绿化景观设计(房建)

2.东钱湖环南湖(中线)湖滨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公园)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获奖):翡丽世家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报价

小区:24元/㎡;公园:18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裘浙群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工期(天)

6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设计通知为准)

质量承诺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城投昌建锦绣城】项目景观工程设计

加分业绩:1.嘉禾诚阅府项目室外景观设计(房建)

2.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 中王里新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房建)

3.八里湖新区向阳生态公园 (含门球场) 建设工程(公园)

4.鲍湖森林公园一期植物景观设计(公园)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杭州神工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报价

小区:24元/㎡;公园:18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申杰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工期(天)

6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设计通知为准)

质量承诺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高铁围合北地块(杨柳春风)房地产开发项目A-2地块三期(梧桐郡)景观设计

加分业绩:1、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景观设计 (房建)

2、海伦堡·瀚江府景观设计(房建)

3、贾汪区闫山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公园)

4、射阳体育森林植物园景观施工图设计(公园)

获奖:1.南河头(老市府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一期工程-东入口广场绿化工程(房建)

2.锦溪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公园)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