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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长大桥梁综合养护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7413次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长大桥梁综合养护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长大桥梁综合养护总承包工程已列入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养护预算,招标人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长大桥梁综合养护总承包工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3JFAGZ00668       

2.2 招标类别:工程

2.3 项目名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长大桥梁综合养护总承包工程

2.4 项目地点:马鞍山长江大桥、望东长江大桥、池州长江大桥、秋浦河桥、太平湖大桥、芜湖长江二桥、安庆长江大桥、寿春淮河大桥、寿阳淮河桥、五河淮河桥、南照淮河桥、涂山淮河桥等跨江河桥梁

2.5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马鞍山长江大桥、望东长江大桥、池州长江大桥、秋浦河桥、太平湖大桥、芜湖长江二桥、安庆长江大桥、寿春淮河大桥、寿阳淮河桥、五河淮河桥、南照淮河桥、涂山淮河桥等跨江河桥梁综合养护工作。

2.6 项目概算:14216万元

2.7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主要为马鞍山长江大桥、望东长江大桥等12座跨江河桥梁设计咨询、技术服务、检测、桥梁养护作业施工(含附属设施)、应急等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12个月,2023年5月~2024年4月,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设计、检测及施工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桥梁养护甲级资质或有效期类的公路养护一类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采用联合投标的,①联合体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②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须具有上述设计资质;③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上述检测、养护资质,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①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高速公路特大桥设计项目或包含特大桥设计内容的高速公路新改建设计项目。

②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高速公路特大桥定期检查项目。

③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

采用联合投标的,①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业绩须满足上述设计业绩要求;②联合体成员业绩须满足上述检测、养护业绩要求。

3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均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情形。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检测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

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应由设计单位担任。牵头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标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8日。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网上下载。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1 参与本项目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2 首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10-86392341。已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4.5.3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电子交易系统。

4.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9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5.5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

联系人:程  

 话:0556-5706952   0551-63738408

7.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7.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重要说明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9.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账号:182753451606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2869

 

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