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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剩余物业销售代理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5996次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剩余物业销售代理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涡阳安高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就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剩余物业销售代理(招标编号:Z-GD3922-04-04 /代理编号:GN2022-04-705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1月49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合肥永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合肥鹏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提点报价

住宅、车位:1.37%

商业:2.5%

住宅、车位:1.35%

商业:2.5%

投标人业绩

1. 北京熙悦雲上项目营销代理服务

2. 金茂乐宸府项目销售策划代理

3. 龙湖首开熙悦天街项目销售代理

4. 名流学府澜湾项目销售代理

5. 远洋海璟宸章项目销售服务代理

1. 蒙城华府项目销售代理

2. 龙湖花园项目销售合作

3. 蒙城晶宫广场项目销售代理

2、否决投标情况:北京金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20231月5日至20231月9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涡阳安高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7311057。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特此公示。

人:涡阳安高房地产有限公司

   址:亳州市涡阳县繁华大道于集贤路交汇处涡阳安高房地产有限公司

人:王工

  话:0558-731105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楼

人:孙工  

 话:0551-63799346/18225859580

2023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