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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买了假货,怎么依法维权?
发布日期:2015-11-17 浏览:17040次 

问:我前段时间在网上购买鞋子一双,鞋子发过来后发现是假冒产品,我多次和卖方沟通退货事宜,对方始终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依法维权?(根据来信整理)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按照您的描述,您可以向网站要求赔偿,如果网站不予以赔偿的,您可以请求网站的负责人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网站不予以提供的,您可以要求网站对您进行赔偿,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以及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您可以选择您方便的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