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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PPP模式?国家为何大力发展该模式?
发布日期:2016-07-03 浏览:16091次 

    【人民网《人民眼光》报道】今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配套政策陆续发布。

    5月25日,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工作方案》,确定黑龙江奋斗水库、浙江舟山大陆引水三期等12个项目列入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项目,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完善相关政策。

    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13个领域推广PPP模式。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在规范实施在建项目的增量融资时,强调支持PPP融资模式。

    此外,国家发改委近期印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财政部发布多项文件明确,在公共租赁住房、水污染防治领域以及收费公路领域推进PPP模式,同时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

但什么是PPP模式你知道吗?

    “PPP”实际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即公私合作关系。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随着实践的证实,这确实是一个利益最大化的合作模式,从而被推广开来。

广义PPP也称为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相当于国家设立项目,给予政策支持,而私人机构投资,并进行运营管理,可谓各取所长。

    那它与BOT相比有什么不同?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可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对于大家最好奇的利益如何分割?实际PPP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但关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

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而PPP的应用范围则非常广,在发达国家,PPP既可以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如水厂、电厂),也可以用于很多非盈利设施的建设(如监狱、学校等)。从短期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都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