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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界处获得全省“廉政文化建设标兵”称号
发布日期:2016-09-26 浏览:4832次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授予高界处第三批“安徽省廉政文化建设标兵”称号。9月20日,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方无在安徽交控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友才陪同下,前往高界处授牌并检查指导廉政文化建设。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闫永华、集团公司纪委办(监察部)主要负责人陪同。
  方无对高界处荣获“安徽省廉政文化建设标兵”称号表示祝贺,充分肯定了该处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进一步规范建设,紧跟时代变化,加强与其他优秀单位的交流学习,与时俱进地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和形式;二要进一步发挥效益,将廉政文化内化于心,落实在每位员工的具体行动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三要进一步传播正能量,拓展载体,强化宣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刘友才指出,党风廉政建设重在抓落实、抓过程、抓坚持,高界处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重点从教育、奖惩、明责等方面,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当天,方无一行参观了高界处廉政文化长廊、安全文化长廊等场所,并前往岳武高速与皖鄂岳西主线站察看了运营管理情况。
  今年全省共评选了5家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单位,三年累计评选了24家,其中省属企业仅2家,集团所属高界处是其中之一。高界处于2011年被命名为“安徽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近年来,该处认真总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品牌创建经验,扎实推进“安徽省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创建工作,着力打造“振风净思”廉政文化品牌,锻铸“守法、为民、养德、清廉”的廉政之魂,树立了交通行业文明窗口形象。